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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罪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企业家及财务人员刑事风险高发领域。由于部分企业和个人对“虚开”的法律边界认识模糊,甚至误以为“无税款损失即不构成犯罪”,导致身陷囹圄。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基石,也是企业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义务。然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部分企业经营者为了短期利益,不惜铤而走险,采取各种手段逃避纳税义务,最终不仅未能“省钱”,反而身陷囹圄,给企业和家庭带来毁灭性打击。
走私犯罪一直是国家严厉打击的重点领域。近年来,随着海关监管技术的升级和“智慧缉私”体系的完善,走私犯罪案件的查发数量持续上升,涉案领域也从传统的香烟、汽车等扩展到离岛免税商品、战略资源、冻品、医疗美容产品等新兴领域。
非法经营罪,在刑事法律圈常被称为“口袋罪”。其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这一兜底条款,曾让不少游走在灰色地带的经营行为面临入罪的不确定性。
2025年12月,广州海关缉私局破获一起特大走私孕妇血样系列案,调集265名警力在广州、佛山、深圳三地同步收网,成功打掉2个专业走私孕妇血样出境的犯罪团伙。经查,涉案团伙累计走私出境孕妇血液样本超10万人份,非法获利超3000万元,涉案范围覆盖全国23个省份
2025年,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刷单炒信”案件。2023年8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廖某建雇用周某荣、曾某洲、杨某雄、彭某4人,通过租赁“淘宝排单系统”,共同运营淘宝刷单业务,为商家虚构交易记录和用户评价,从中牟利
李某伟与他人合伙成立个体企业“某某建材厂”,并负责生产经营。因该厂系小规模纳税人,无法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李某伟遂与其兄李某智协商,以其兄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某智公司”名义对外与七家购货单位签订销售合同
林某某在经营管理广州市某加油站期间,为达到偷逃税款目的,于2021年5月以6万元的价格向叶某(已判刑)购买了8套具有作弊功能的主板芯片,并指使叶某对站内6台加油机的计控主板、税控芯片和计量芯片进行非法更换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及相关涉税线索,联合广州公安经侦部门,依法查处广州文诺贸易有限公司等5户外贸出口企业骗取出口退税团伙案件。 经查,以王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以下方式骗取出口退税
2025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特大地下钱庄案。被告人黄某、林某等人自2021年起,在广州从事非法买卖外汇活动。该团伙通过设立多个空壳公司,以“对敲”方式为客户提供人民币与港币、美元之间的兑换服务
2025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涉港“水客”团伙走私案。被告人陈某自2022年起,在香港组织货源,通过“水客”以“蚂蚁搬家”方式将各类名牌箱包、手表、化妆品等货物走私入境
2024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特大骗取贷款案。被告人周某经营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2021年至2023年间,为获取银行贷款扩大经营规模,周某指使财务人员制作虚假的贸易合同、购销发票、报关单等资料,以“贸易融资”名义向多家银行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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